好消息!灵活就业参保打破户籍限制!

2021-12-22 1143


 根据省人力社保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实施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21〕56号)等规定,桐乡市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户籍限制。政策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放开户籍限制



 在桐乡市就业的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灵活就业人员,按照自愿原则,可以按规定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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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户籍灵活就业人员

在户籍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在就业地:办理就业登记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外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

在就业地:办理就业登记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调整缴费比例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2022年1月1日起,浙江省灵活就业人员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从18%调整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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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登记

在桐乡市从事灵活就业、有相对稳定收入,并持有《浙江省居住证》(居住地在本市)的劳动者,可于实现就业后60日内到就业地镇、街道人力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灵活就业登记”,按规定填报个人信息、灵活就业内容等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

就业登记需提供以下材料:

1.灵活就业登记表原件;

2.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3.非本市户籍的提供浙江省居住证原件。

也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办理,相关数据能共享的不需提供材料,如数据不能共享的需提供与线下办理相同的相应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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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ps

      本市个体工商户仍然可以凭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参保,无需办理就业登记。


就业登记咨询电话

开发区(高桥街道):88911377

梧桐街道:89376591

凤鸣街道:88368329

濮院镇:89371352

屠甸镇:89399259

崇福镇:88929636

洲泉镇:88539863

大麻镇:88495975

河山镇:88677323

乌镇镇:88711150

石门镇:88619658